@陽江電動自行車車主
注意了!
據(jù)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息
全市在用的違標電動自行車
將從7月1日起核發(fā)臨時通行號牌
且違標電動自行車使用過渡期為2年
未按規(guī)定辦理臨時號牌
及過渡期滿后的違標電動自行車
不得上路行駛
仍上路行駛的違標電動自行車
公安機關(guān)將嚴格依法查處
違標電動自行車是指在2019年4月15日前(即新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(shù)規(guī)范》(GB17761-2018)實施前)購買的電動自行車。核發(fā)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辦理期限為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陽江市設(shè)4個辦理地址,分別是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(地址:市區(qū)新江北路1177號,電話:0662-3412456);陽江市公安局陽東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(地址:市區(qū)東風三路168號,電話:0662-6635841);陽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(地址:陽春市陽春大道1號,電話:0662-7777605);陽西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(地址:陽西縣橋平一路498號,電話:0662-5882122)。這4個地址在法定工作日均受理違標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業(yè)務(wù)。
市民去辦理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時,須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(身份證、居住證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)、車輛合法來歷憑證(購車發(fā)票)、車輛產(chǎn)品合格證等資料。屆時,公安機關(guān)將對辦理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/套(包括號牌、行駛證、固封裝置等)。
違標電動自行車使用過渡期為2年(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),過渡期滿,臨時通行號牌自動失效。未按規(guī)定辦理臨時號牌及過渡期滿后的違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,仍上路行駛的違標電動自行車,公安機關(guān)將嚴格依法查處。

那么問題來了!
違標車輛有什么危害?
超標電動車無異于
一顆行走的炸彈
因為車身輕速度快
駕駛?cè)烁倦y以控制車子
電動車速度快,剎車性能往往相對較差,再加上無一定的保護裝置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對駕駛者本人的致傷風險就大大增加。情況輕點的是皮肉之苦,嚴重的就是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。
此外
還有一些不文明駕駛行為
也存在安全隱患
不按規(guī)定道路行駛
馬路如虎口,機動車如虎牙
越靠近它們,風險就越大
可總會出現(xiàn)
騎著電動自行車橫穿馬路
甚至在機動車道逆行的危險動作
駕駛電動自行車
請按照規(guī)定道路行駛!
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
“紅燈停,綠燈行”
寧等三分,不搶一秒
駕駛電動自行車
請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
駕駛電動自行車
請按照交通信號燈行駛!
騎電動車不戴頭盔
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須遵守
“戴頭盔、載一人、靠右走”
駕駛電動自行車
請戴頭盔、不超載!
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,應(yīng)購買保險產(chǎn)品,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。電動自行車駕駛?cè)藨?yīng)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如有交通違法行為的,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有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予以查處。
文明駕駛、遵守交規(guī)
開開心心出門
平平安安回家
來源:每日陽江